期货套期保值是什么?期货套期保值怎么做?

  企业经营中面临各种风险,如价格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面对风险,企业可以选择消极躲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等多种手段管理风险。其中,转移风险是指一些企业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是有意识的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个另一些企业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比较经典的就是保险。套期保值本质上也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方式,是有企业通过买卖衍生工具,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交易者。套期保值活动主要转移的是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价格风险主要包括商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股票价格风险等,是企业经营这种最常见的风险。

  套期保值,又称为避险、对冲等。广义上的套期保值是指企业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工具上进行交易,预期全部或部分对冲其生产经营中所面筋的价格风险的方式。在该定义中,套期保值交易选取的工具是比较广的,主要有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衍生工具,以及其他可能的非衍生工具。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通过持有与其现货市场头寸相反的期货合约,或将期货合约作为其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替代物,以期对冲价格风险的方式。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可以降低价格风险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这样,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由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具有呈同方向变动的特点,而两者却是相反的交易,套期保值其结果必然是一盈一亏,盈亏相抵后可以减少损失,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套期保位的基本原理在于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而且越临近到期日,期货价格就越接近于现货价格.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方向相反、数量相当”。套期保值即根据现货市场的交易部位,选择相反的期货市场交易部位;现货市场中的交易数量决定了期货市场买卖合约数扭的多少,这样保值的效果更理想。由于期货市场是一种虚拟的市场,可以“买空卖空”,套期保值只要现货市场的交易部位定好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部位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的,即可以先“买”,也可以先“卖”。这是期货市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功能之一。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的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套期之所以能够保值,是因为同一种特定商品的期货和现货的主要差异在于交货日期前后不一,而它们的价格,则受相同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影响和制约,而且,期货合约到期必须进行实货交割的规定性,使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还具有趋合性,即当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时,两者价格的差异接近于零,否则就有套利的机会,因而,在到期日前,期货和现货价格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在相关的两个市场中,反向操作,必然有相互冲销的效果。

  不论是向市场提供农副产品的农民,还是向市场提供铜、锡、铅、石油等基础原材料的企业,作为社会商品的供应者,为了保证其已经生产出来准备提供给市场或尚在生产过程中将来要向市场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经济利润,以防止正式出售时价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损失,可采用卖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减小价格风险,即在期货市场以卖主的身份售出数量相等的期货作为保值手段。

  对于经营者来说,他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商品收购后尚未转售出去时,商品价格下跌,这将会使他的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发生亏损。为回避此类市场风险,经营者可采用卖期保值方式来进行价格保险。

  对于加工者来说,市场风险来自买和卖两个方面。他既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又担心成品价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价格下跌局面的出现。只要该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后的成品都可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那么他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综合套期保值,即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买期保值,对其产品进行卖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后顾之忧,锁牢其加工利润,从而专门进行加工生产。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企业用其拥有或掌握的资源去生产经营什么、生产经营多少以及如何生产经营,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本身的生产经济效益,而且还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经济效益提高。而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正确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地把握市场供求状态,特别是能否正确掌握市场下一步的变动趋势。期货市场的建立,不仅使企业能通过期货市场获取未来市场的供求信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性,真正做到以需定产,而且为企业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市场价格风险提供了场所,在增进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坚持“均等相对”的原则。“均等”,就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必须和现货市场上将要交易的商品在种类上相同或相关数量上相一致。“相对”,就是在两个市场上采取相反的买卖行为,如在现货市场上买,在期货市场则要卖,或相反;

  例:油脂厂3月份计划两个月後购进100吨大豆,当时的现货价为每吨0.22万元,5月份期货价为每吨0.23万元。该厂担心价格上涨,于是买入100 吨大豆期货。到了5月份,现货价果然上涨至每吨0.24万元,而期货价为每吨0.25万元。该厂于是买入现货,每吨亏损0.02万元;同时卖出期货,每吨盈利0.02万元。两个市场的盈亏相抵,有效地锁定了成本。

  例:5月份供销公司与橡胶轮胎厂签订8月份销售100吨天然橡胶的合同,价格按市价计算,8月份期货价为每吨1.25万元。供销公司担心价格下跌,于是卖出100吨天然橡胶期货。8月份时,现货价跌至每吨1.1 万元。该公司卖出现货,每吨亏损0.1万元;又按每吨1.15 万元价格买进100 吨的期货,每吨盈利0.1万元。两个市场的盈亏相抵,有效地防止了天然橡胶价格下跌的风险。

  套期保值的目的是对冲现货价格风险,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具有正相关关系,对冲的前提自然是期货买卖的方向与现货方向是相反的。比如,在现货上现在有货或将来有货,担心未来价格下跌而受损。要对冲价格下跌风险就必须在期货市场中卖出。这显示为现货上的多头,期货上的空头。又如,手中目前无货或将来要交货,担心到需要买时价格上涨,要对冲价格上涨风险就必须在期货市场中买进。这显示为现货上的空头,期货上的多头。

  如果违反了交易方向相反原则,所做的期货交易就不能称作套期保值交易了。因为这样做不仅达不到对冲价格风险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价格风险,其结果是要么同时在两个市场上亏损,要么同时在两个市场上盈利。比如,对现货市场上有货或将来有货者来说,如果他同时在期货市场也做买方,那么,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他在两个市场上都会出现盈利;在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在两个市场上都会出现亏损。

  商品种类相同原则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应该和需要对冲风险的现货商品相同。只有相同的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才会形成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才能在价格走势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趋势,否则,所做的套期保值交易就难以达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如果期货市场上没有相同的品种,则应该选择那些在价格走势上大致相同的同类商品。比如,对航空公司来说,在期货市场上不存在航空煤油这一品种,但由于航空煤油、燃料油、汽油都是石油的同源性产品,彼此之间的价格有着很高的正相关关系,因而,采用已经开设的原油期货、燃料油期货对航空煤油进行套期保值是完全有效的。国外航空公司通常也是这样做的。

  数量相等或相近原则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卖的数量应该与交易者需要对冲的商品数量基本相等。既然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是对冲现货风险,那么就应该是现货上有多少风险头寸就在期货上对冲多少。对冲的数量太少,必定有部分现货头寸风险依旧;对冲数量过多,多余的头寸就成了投机头寸。

  例如,在1997年,株洲冶炼厂年锌锭产量为25万吨左右。由于国际市场上锌价持续低迷,企业担心价格进一步下跌,便在伦敦金属交易所进行卖出套期保值交易。然而,在交易中,由于交易人员认定锌价还将继续下跌,卖出了40多万吨的期货,交割月份为1997年5~8月,卖出价格基本在每吨1000美元左右。结果,被一家瑞士的实物贸易商盯上。从1997年1月开始,LME三月期锌价格开始大幅上扬,每月以100美元的速度走高。到4月时,株洲冶炼厂的期货操作人士仍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进入5月,由于追加保证金不能到位,短期内又不能交货,结果被迫在高位买入平仓,导致2亿美元的亏损。

  选用相同或相近时间的期货合约,一是可以使期货合约覆盖的时间与现货暴露的风险时间一致;二是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到来,期货和现货之间的价格差会缩小。这两条都有利于增强套期保值的效果。

  比如,某企业每月需采购使用2000吨燃料油。年初时,燃料油现货市场价在每吨1800元左右,该企业认可此价格,并决定在期货市场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在选择合约月份时,最好是一年内每个月份的合约都买进200手(每手10吨)。每个合约都在到期前实施平仓,同时在现货市场上进行采购。